(一)实习生守则:
1.认真学习毕业实习的有关文件和各项规定,明确毕业实习的目的,端正态度,切实做好毕业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
2.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领导,接受双方教师的指导。对实习工作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学院指导教师反映。
3.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纪律。实习期间,必须每天按时到单位,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到校,应事先请假。
4.要认真搞好教学工作:讲课前,必须先写好教案,进行试讲,并且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搞好卫生,保持住房和办公室的整洁,在实习期间借用学校的物品必须按时归还,如有丢失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6.实习生之间要彼此关心、互相帮助、共同提高,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实习小组成为团结向上的集体。
7.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二)严格遵守如下请假制度
1.实习生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实习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由学院主管领导签注意见报教务处批准。
2.实习生应按规定参加全部实习工作,不能请求减免。请假达两周以上者,毕业实习成绩无效。
3.实习生因事、因病请假,均须有证明,并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办理时,方可请人代办。请假手续如下:
(1) 实习生请假要写请假条;
(2) 请假三天以内者,由实习单位及我院指导教师批准;
(3) 请假三天以上者,由学校主管领导加注意见,报教务处批准。
(三)实习生组长职责:
1.在双方指导教师的领导下,督促小组同学完成实习计划,传达和贯彻领导的指示,反映组内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指导教师组织本组同学集体备课、预讲和互相听课;
2.关心组内同学的工作、思想、生活、健康,互相帮助,克服困难,共同搞好实习工作
(四)带队指导教师职责:
1.代表学校同实习单位落实毕业实习的各项工作,向实习单位介绍实习生的情况。
2.向实习单位领导或实习指导组汇报实习情况,反映实习师生的意见与要求,研究解决毕业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3.主持召开全体实习师生会议或实习生组长汇报会;
4.向学院汇报实习工作情况;
5.执行我校对毕业实习的规定或指示,以及实习单位指导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6.指导实习生制订各项工作计划,毕业实习生按实习单位要求进行实习,指导实习生做个人总结。
7.每周深入实习单位2次,对每一名实习生上的课要听2-4节,并且做好听课记录。
8.执行学校关于教育实习的各项规定及实习单位指导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9.加强调查研究,了解中、小学教学改革的实践经验,虚心向中、小学指导教师学习,尊重和注意倾听中学教师和领导的意见要求,密切结合中、小学实际情况,保证毕业实习质量。
10.协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11.督导和检查实习生完成实习工作手册和教案等实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