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对师资培养的要求,继续推动我院师范教育改革,加强体育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工作,强化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全面提升学生培养质量,依据《沧州师范学院关于举办第二届师范类本科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赛时间
2016年4月25日——29日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体育学院主办,学院各教研室承办,体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协办。为确保赛事规范有序开展,特成立体育学院第三届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竞赛规程,组织竞赛和培训、选拔工作。
组 长:葛毕敬
副组长:郑寿存
成 员:刘东辉 孙宏茹 刘凤海郭浩勇 姚新利 王俊红
三、大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沧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二)承办单位
理论教研室、田径教研室、体操教研室、球类教研室、武术教研室
(三)协办单位
体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4月25日——29日
地点:沧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五)参加单位及办法
1.体育教育专业2013级本科和2015级专接本。
2.每个班级报三个队伍参赛,共12支队伍。每队正式报名参加比赛人数为8名(男6名,女2名)。
(六)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分为基础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两大部分,其中基础理论知识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综合和说课两项内容;运动技能包括田径、体操、球类、武术四项内容。
(七)竞赛办法及计分
1.基础理论知识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综合100分,说课100分,按总分计名次。
(1)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竞赛办法及计分:以本科体育教育专业基础理论《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心理学》《学校体育学》等课程及体育政策法规和近一年体育时事为主要内容设置一份综合考卷(满分100分)进行闭卷笔试。每队8名队员均须参加笔试,以其得分总和排定各队名次并分别以100、92、88、84……12、8、4计名次分。
(2)说课:根据教育部《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水平一至水平六)为依据,以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操、武术等项目为主要教学内容。各队从8名参赛学生中,确定2名参赛学生于现场随机抽取某一项目的某一次课作为说课内容。在准备10分钟的基础上,以讲说的方式,用15分钟陈述一次(45分钟)完整的中小学体育实践课。说课主要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目标、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过程(结构、时间、内容、方法、评价和组织)、教学特色等。总分为100分。以两名同学得分总和排定各队名次并分别以100、92、88、84……12、8、4计名次分。
2.运动技能类(200分)
(1)田径(60分)
设跳跃(30分)、4×400米接力(30分)2项。其中跳跃为挺身式跳远,跳跃项目竞赛各队参加2人(其中女生1人);4×400米接力各队参加4人(其中女生至少1人)。
跳跃、4×400米接力按成绩确定各队名次,并分别以30、27、24、21、20……3、2、1计名次分。
各参赛队田径竞赛的总名次按2个单项名次得分之和进行排名。
田径竞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4-2015年》,补充规则在抽签确定具体竞赛项目后另发。
(2)体操(40分)
体操竞赛由广播体操、跳绳、单(双)杠、跳马组成。
广播体操:各队8名队员均须参加全国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比赛时播放音乐;广播体操比赛不计各队名次分,成绩≥8.50分为合格,成绩<8 .5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合格队,将在该队体操比赛总分中扣除最多不超过2.0的分值;评分标准另发。
一分钟跳绳:各队参赛人数为5人,其中至少1名为女生;按一分钟内每队5名队员所跳总次数计总分,600次为每队所跳基数,得20分,600次以上每增加1次为0.05分,达1200次为50分,不达600次的队,该项目为零分;运动员可采用单脚跳,计次数1次;双脚跳,计次数1次;双摇跳,计次数2次;运动员在跳绳过程中如果中断可以重新开始,不停计时,可累积计数。
男子体操竞赛项目为双杠、跳跃,女子体操竞赛项目为单杠、跳跃;各队参赛人数为4人,其中至少1名为女生;各项比赛内容为规定动作,每套动作10分起评,动作完成分值为9.8分,熟练分值为0.2分。
男子双杠:挂臂屈伸上成分腿坐-慢起肩倒立-前滚翻成分腿坐-单腿后摆转体180°成分腿坐-滚杠成分腿坐-分腿坐前进支撑后摆下
女子单杠:翻身上成支撑-单腿摆越成骑撑 -后腿摆越转体180°成支撑-后摆挺身下
跳跃:山羊分腿腾跃
体操竞赛各队成绩按:跳绳总得分×30%+2项规定动作总得分×70%-广播体操扣分(不合格队)确定名次,并分别以40、37、34、31、30、29……12、11计各队名次分。
体操竞赛规则及评分标准在抽签确定具体竞赛项目后另发。
(3)球类(60分)
球类竞赛设篮球、排球、足球三个项目。每队报6人参赛(其中至少2名女生)各项目分别报2名队员参加比赛。
球类竞赛内容为各项目的基本技术和综合技术;按成绩确定各队各项目竞赛名次,并分别以20、18、16、14、13……3、2、1计名次分;各参赛队球类竞赛的总名次按3个项目名次得分之和进行排名。
篮球竞赛内容为定点投篮和全场切三圆两次“8”字运球上篮;排球竞赛内容为对传和対垫;足球竞赛内容为颠球和绕桩变向射门。
评分标准:
篮球:定点投篮两人分别投篮5次,共10次,按投入个数确定名次分12、11、10……2、1;运球上篮按两人成绩确定名次分12、11、10……2、1。两项之和为此项竞赛项目成绩
排球:对传按对传数量确定名次分12、11、10……2、1;对垫按对垫数量确定名次分12、11、10……2、1。两项之和为此项竞赛项目成绩
足球:颠球按两人颠球数量确定名次分12、11、10……2、1;绕桩变向射门,按完成情况打分满分10分,按成绩确定名次分12、11、10……2、1。两项之和为此项竞赛项目成绩
(4)武术(40分)
武术竞赛内容由规定项目和创编项目组成。
规定项目:24式简化太极拳。每队8人参赛,比赛时播放音乐,按比赛规则打分,满分10分。
创编项目:创编内容以武术运动的踢、打、摔、拿基本技术动作为素材,自行创编徒手组合或套路。每队6人参赛,至少1名女生。选用动作要求简单实用,易学易练,特点突出,具有创新性。每套组合或套路演练时间不少于1分30秒,按比赛规则打分,满分10分。
武术竞赛成绩为规定项目和创编项目得分之和,按分数高低确定名次,并分别以40、37、34、31、30、29……12、11计参赛队名次分。
3.各参赛队按田径、体操、球类、武术四项竞赛的名次得分总和确定运动技能类比赛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奖项设置
(1)设基本功大赛(基础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类竞赛总成绩)团体一等奖1队,二等奖2队,三等奖3队。
(2)设基础理论知识竞赛团体一等奖1队,二等奖2队,三等奖3队;运动技能类竞赛团体一等奖1队,二等奖2队,三等奖3队。
2.录取办法
(1)按每参赛队参加所有项目得分计总分,按总分成绩进行录取。
(2)如参赛队在专业基础理论综合、教学技能(说课)、田径、体操、球类、武术各项竞赛成绩相等时,名次并列,其得分按并列名次及下一名次所应得分之和平均,同时不设下一名次。
(3)如两队或两队以上基础理论知识竞赛得分相等时,则以该队在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考试中成绩高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说课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4)如两队或两队以上运动技能类竞赛总得分相等时,则以田径、体操、球类、武术等项比赛中获第一名多的队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的队名次列前,余类推。
(5)如两队或两队以上基本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类竞赛总得分相等时,则以专业基础理论综合、教学技能(说课)、田径、体操、球类、武术等项比赛中获第一名多的队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奖励办法
(1)凡被录取队均颁发奖状证书。
(2)获得基本功大赛(基础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类比赛总成绩)团体一等奖的全体学生给予一定奖励。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沧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各教研室、各班各参赛队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认识教学技能竞赛是培养、检验学生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的重要方式,是推进人才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意义。
2、各参赛队伍要积极准备,此次大赛是校内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纳入教学实践环节,也是同学们校内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希望队内同学相互鼓励团结合作发挥自身优势力争优秀成绩。
3、方案下发后,相关教师、同学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各尽其责,按时规范的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2016年沧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第三届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报名表
体育学院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