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沧州师范学院委员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7-09-19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共沧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沧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转发沧州市委办公室< 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教工委[2017]35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进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必须紧密联系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校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注重以上率下,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强化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群体明确工作要求,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激发基层活力,充分调动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的有效方法;选树先进典型,宣传践行两学一做优秀党员事迹,树立时代楷模,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坚持常抓不懈,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两张皮等不良倾向。

二、基本内容

1、深化党章党规学习。以党章为统领,将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学习内容,不断深化对党内基础性法规制度新体系、新内容的认识,补精神之钙、铸党性之魂、稳思想之舵,真正使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联系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以政治上的清醒确保不掉队、不落伍、不糊涂、不犯错,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自觉。严格落实《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建立“四有一审”制度的通知》(沧学组办[2017]2号)要求,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备课教案、有签到名册、有笔记心得,上级党组织审批”。

2、学深悟透系列讲话。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学习党章党规,要深刻认识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总遵循,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深刻认识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上要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

3、争做“四个合格”党员。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在政治合格方面,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是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品德合格方面,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做表率、当先锋。

三、推进举措

1、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校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采取个人自学、分头领学、集中研讨,加强互动式、调研式学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联系实际学,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摆进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党支部书记要领着学,带动所有党员都真正学起来。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要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建功立业,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如实汇报思想,与党员一起查摆解决问题、共同接受教育。

2、坚持不懈加强党支部建设。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实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实到支部。合理设置党支部,指导党支部健全各项工作机制,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把优秀党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要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团结凝聚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为党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3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党支部要充分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做到有主题、有讨论、有收获。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基层党组织每个学期都要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4、坚持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持将学习教育与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与学校双一流建设紧密结合,与抓好中央巡视整改任务落实紧密结合。查找解决问题,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校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要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党支部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

5、丰富学做结合有效载体。要精心设计,积极搭建党员学习教育、发挥作用平台,不断丰富学做结合有效实践载体,引导党员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在改革发展稳定进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深化“戴党徽、亮身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戴党徽、亮身份”工作的通知》(沧学组办[2016]6号)要求,倡导党员在参加党内活动等情况下佩戴党徽、亮明身份,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引导党员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师风学风作风,争做“修身立德,教书育人”的表率。

四、保障措施

1、加强舆论引导,注重典型引领。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要及时掌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态,挖掘先进典型和特色做法,及时学校官网和校报等媒介进行推广宣传。充分发挥示范、激励、引领作用,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贴着看、跟着干。

2、坚持和完善联系督导制度。要把督查调研作为一项制度性措施长期坚持。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对全校基层党组织的督导,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对下属党支部的督导。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更好地推动学习教育和问题整改。

3、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建设。要突出正常教育、长期教育,要把学习教育中形成的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等好经验、好做法,尽快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各级党组织要根据自身实际,制订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推动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常抓细抓长。校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专门研究部署,并作出具体工作安排。此项工作将作为基层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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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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