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2017年度红十字会博爱助学“支持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7-11-28 点击数:

根据沧州市红十字会、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红十字博爱助学“支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我校2017年在校特困学生的资助工作,依照«沧州市红十字博爱助学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资助对象和原则

符合下列条件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特困生:

1、家庭系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

2、家庭遭受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3、学校认定的其他困难情况。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

全校确定110名特困学生,每名特困学生资助200元。

三、资助程序

1、申请资助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提供经济困难证明资料。

2、所在学院对申请资助的特困学生情况进行初审,并将拟同意资助学生名单张榜公示,确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对上报申请进行复核、审批,全校公示。

4、确无异议,统一填写«沧州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救助申请表»

四、时间安排

11128日各学院将实施方案通知到全体学生。

21129日学生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贫困证明。

31130日至121日各学院进行初审,并将拟同意名单张榜公示,并将《2017年红十字博爱助学“支持行动”救助登记表》(见附表)汇总后报学生。

4122日各学院博爱助学金获得者统一填写«沧州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救助申请表»报学生处。

5123日至5日学生处进行复核,名单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6126日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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